影響火焰處理的主要因素:混合氣體的比例、處理的時間、火焰與塑料的相對位置等。
(1)混合氣的比例
用于對塑料包裝材料進行火焰處理的主要燃氣有煤氣、天燃氣、液化石油氣等。這些燃氣燃燒情況與混合比例關系很大。如使用煤氣時, 煤氣與空氣比例為1∶1 時, 則產生的溫度低于1000 ℃, 處理效果不理想;若改為煤氣∶空氣∶氧氣為3∶5∶1 時, 則火焰溫度可高于1000 ℃, 火焰處理的效果要好些。對于天燃氣, 如天燃氣∶空氣為1∶1 時, 燃燒產生的火焰對塑料包裝材料表面處理的效果較好。如用液化石油氣作為燃氣, 則要求該燃氣充分燃燒, 火焰呈青藍色時火焰溫度較高,處理效果較為理想。
(2)處理時間
火焰處理時間長則表面改性效果好, 但處理時間不能過長, 否則, 塑料有熔化、變形、分解等現象發生, 特別是處理塑料薄膜類包裝材料時, 一般要求火焰處理時間控制在最短限度內, 以保證材料不熔化、不燒焦。
(3)火焰與塑料的相對位置
火焰與被處理塑料的距離過遠或過近,處理的效果均不理想, 這是因為塑料離火焰過遠或過近都不能使塑料受到最高火焰溫度的處理。一般要求塑料與火焰的最高溫度處進行接觸, 以提高火焰處理的效果, 因此將被處理的塑料與“氧化焰”的中部相接觸可達到最好的處理效果。